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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25来源:山东三木招标网浏览:486

 

 

 

 

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925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为37万元,共分为1个包。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酒精检测专用顶空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允许进口)

、仪器整体要求:用于血液、尿液中乙醇的定性、定量分析。一体化的操作控制软件、统一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实现一次进样,两支色谱柱同时做定性定量检测,满足公安部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仪器详细技术要求:

1.色谱仪主机:

1.1、温度控制范围:室温+10℃~420℃

1.2、控温稳定性:±0.01℃/℃(当环境温度变化1oC时,柱温变变化优于0.01oC)

1.3、控温偏差:±1%(可以做0.01℃校准)

1.4、柱箱程序升温:≥18阶

1.5、升温速率:0.1℃/min~200℃/min

1.6、进样系统:全电子流量控制的毛细管柱进样口,满足一次进样,通过两根不同极性的色谱柱同时得到分析结果

1.7、氢火焰检测器(FID)2个,升级后可同时安装3个进样口及4个检测器(除质谱检测器外)

1.8、控制参数操作方式:主机控制面板及软件均能设定操作参数

1.9、具有进行进样口隔垫、衬管使用情况、温度传感器状态、各种气体控制状态等运行状态自检功能

1.10、单次程序升温运行时间:1-1999.99分钟

1.11、控制参数操作方式:可以进行色谱工作站和仪器面板控制

2.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2.1 最高使用温度:≥420℃

2.2 自动点火功能

2.3 检测限:≤1.5pg C/s ( 十二烷 )

2.4 动态范围:≥107

电子流量控制的SPL进样口(毛细柱进样口)

3.1、进样方式:分流/无分流毛细柱进样

3.2、温度控制:室温-420℃

3.3、控温精度:≤±1%

3.4、压力程序:≥7阶

3.5、压力设定范围:0-1035KPa(0-150psi)

3.6、压力精度:≤0.001psi

3.7、程序比率设定范围:-400—400KPa/分钟

3.8、全流量设定范围:0-1250ml/分钟(氮气、氦气及氢气均可达到此范围)

3.9、在升温过程中,可保持色谱柱平均线速度恒定

3.10、分流比设定范围:0-9999.9

3.11、具有恒流,恒压,恒线速度控制方式,程序增加流速,程序升压,直接进样等操作模式的电子气路控制

4. 顶空进样器。

4.1 基本参数

4.1.1 温度范围:高于室温10℃至220℃,1℃增量

4.1.2 稳定性:±0.5℃

4.1.3 加热:电子加热

4.1.4 进样阀: 6 通阀

4.1.5  采用定量环进样方式,进样环:1ml 体积, Sulfinert 惰化处理

4.2 传输管线

4.2.1 温度:高于室温10℃至200℃,1℃增加

4.2.2 稳定性:±0.5℃

4.2.3 加热:电子加热

4.3 样品瓶

4.3.1 样品瓶数量:≥40位

4.3.2 样品瓶材料:中性玻璃

4.3.3 样品瓶体积:10mL和20mL样品瓶可以同时使用

4.3.4 样品瓶垫片:带聚四氟乙烯层(PTFE)的丁基橡胶(灰色,120℃)

4.3.5 样品瓶盖:铝

4.4.恒温炉

4.4.1 温度范围:室温+10℃~250℃,1℃增量

4.4.2 稳定性:±0.5℃

4.4.3 加热方式:电子加热

4.4.4 加热孔数量:≥10

4.4.5摇晃(平衡时):1-5个级别(1 分钟内的搅拌次数随数值增大而增加)

.仪器配置要求:

1.1、≥40位全自动顶空进样器一套

1.2、进口顶空用样品瓶100个

1.3、进口进样口盖及隔垫100个

1.4、封盖器、启盖器各一套

1.5、空气管、载气管各一套

1.6、气相色谱仪主机一套,

1.7、FID检测器两套,满足一次进样,可通过两根不同极性的色谱柱同时得到分析结果。

1.8、分流不分流进样口一套

1.9、血醇检测专用毛细柱

色谱柱(1):DB-ALC1(30m×032mm×1.8um)毛细管柱 1根

色谱柱(1):DB-ALC2(30m×032mm×1.2um)毛细管柱 1根

1.10、O型圈10个

1.11石墨压环10个

1.12 柱接头5个

1.13 低流失进样垫 50个

1.14 衬管 5根

1.15 原装中文工作站一套

1.16 配套电脑:不低于i3 7500处理器、4G内存、500G硬盘,19寸液晶显示器  1套

1.17 激光打印机:打印速度14ppm  1

1.18 氢气发生器:产气量1-200毫升  1套

1.19 40升氮气钢瓶及减压阀:1套

1.20 配套压缩机一套

、技术服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正式签约后20天内交货,货到一周内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质保期:仪器设备免费保修1年;从仪器验收签字之日起算起

4、售后服务: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货方得到通知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维修

5、技术资料:全套仪器包含说明书及工作站均为中文版

)政府采购落实的政策:

1.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投标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采购仅针对投标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3)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投标文件需要列出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投标供应商必须投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投标文件须提供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或具体查询网址。

(3)加分幅度: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投标文件须提供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或具体查询网址;

(4)投标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5) 本办法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提供节能产品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 年 11  1 日的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25日起,至2019年928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7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98769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芦熹          

电话(传真):0531-66589933

地址: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8楼8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