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第1包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第1包投标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第1包供应商公司注册地在泰安市以外的公司须符合泰安市建筑主管部门关于施工备案登记的规定。
更正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第1包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第1包投标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联系人:王传栋, 联系电话:0531-83110177。